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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成企业报编辑部出版

第193期:第四版

    高处作业安全标准
    时间:2023-12-14 作者: 浏览:1557

    1  一般规定

    1.1  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;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,并配备相应防护用品。

    1.2  高处作业施工前,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、安全设施、工具、仪表、防火设施、电气设施和设备,确认其完好,方可进行施工。

    1.3  对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料,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。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,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。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;作业中的走道、通道板和登高用具,应随时清理干净;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,不得任意放置或向下丢弃。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。

    1.4  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,当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,应采取防火措施。

    1.5  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,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,并应作出验收记录。

     

    2  攀登与悬空作业

    2.1  攀登作业

    2.1.1  攀登作业所用设施和用具的结构构造应牢固可靠;踏板上的荷载不应大于1.1kN。

    2.1.2  不得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;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,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;脚手架操作层上不得使用梯子进行作业;上下梯子时,必须面向梯子,且不得手持器物。

    2.1.3  便携式梯子宜采用金属材料或木材制作。梯子脚底部应坚实,不得垫高使用;下部应有专人扶持。

    2.1.4  折梯张开到工作位置应有整体的金属撑杆或可靠的锁定装置。

    2.1.5  固定式直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,梯子内侧净宽应为400㎜~600㎜,固定直梯的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×6的角钢,埋设与焊接应牢固;直梯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,并应加设1.05m~1.5m高的扶手。攀登高度以5m为宜,不超过10m。超过3m时,宜加设护笼,超过8m时,必须设置梯间平台。

    2.1.6  当安装钢柱或钢结构时,应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;当钢柱或钢结构接高时,应设置操作平台。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.2m;有电焊防风要求时,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.8m。

    2.1.7  当安装三角形屋架时,应在屋脊处设置上下的扶梯;当安装梯形屋架时,应在两端设置上下的扶梯。扶梯的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0㎜。屋架弦杆安装时搭设的操作平台,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用于施工人员栓挂安全带的安全绳。

    2.1.8  深基坑施工,应设置扶梯、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;采用斜道时,应加设间距不大于400mm的防滑条等防滑措施。严禁沿坑壁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。

    2.1.9  脚手架钢管爬梯

    1)脚手架外设钢管爬梯须有安全标志,涂刷黄白相间颜色,以起到安全警示作用;

    2)爬梯与内墙结构的拉接每边不少于2处;

    3)爬梯宽度不应小于1m,立杆底部垫木板(200mm×200mm×40

    mm)。离地高度200mm设置纵横方向扫地杆。立杆接长采用对接,且接头交错布置,高度方向错开500mm以上,相邻接头不应在同一步距内。顶部扶手长度不应小于1m;

    4)直爬梯步距间距不大于300mm;在攀爬中,必须使用双钩安全带,双钩交替配挂,保证有一根安全钩挂在爬梯钢管上;

    5)斜爬梯踏板上下间距以170mm为宜,不得有缺档,踏步采用双钢管搭设且上面铺木板防滑,踏步或上人爬梯必须设置不小于1m高度的防护栏杆。

     

    2.2  悬空作业

    2.2.1  严禁在未固定、无防护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。

    2.2.2  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    1) 钢结构构件宜在地面组装,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;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;

    2)吊装钢筋混凝土大型构件前,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、操作立足点等安全设施;

    3)利用吊车梁等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,临空面的一侧应设置连续的栏杆等防护措施;

    4)钢结构安装施工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,水平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,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,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,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。

    2.2.3  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卸时: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,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;在2m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式模板时,应设置操作平台;在进行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。

    2.2.4  绑扎钢筋和预应力张拉时: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;在2m以上的高处绑扎柱钢筋时,应搭设操作平台;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时,应搭设有防护挡板的操作平台。

    2.2.5  混凝土浇筑与结构施工时:浇筑高度2m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时,应设置脚手架或操作平台;悬挑的混凝土梁、檐、外墙和边柱等结构施工时,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,并应设置防护栏杆,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。

    2.2.6  屋面作业时:在坡度大于1:2.2的屋面上作业,当无外脚手架时,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.5m高的防护栏杆,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。

    2.2.7  外墙作业时:门窗作业时,应有防坠落措施,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,不得站立在樘子、阳台栏板上作业;高处安装,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。